发布时间:2018-11-04 12:36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11月02日 13 版 | 查看:1278次
本报银川11月1日电 (记者刘峰)记者今天从银川市委宣传部获悉:从11月1日起,根据《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违规饲养畜禽、宠物,广场舞扰民,高空抛物,损毁、侵占公共设施设备、他人财物、共享交通工具,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等不文明行为,银川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处警告或10元至500元处罚。
《条例》明确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对公民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人体器官(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行为依法给予支持、奖励和保障,并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和聘用最美银川人、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银川规定可对不文明行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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