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28 01:31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9-10-16 10:15 | 查看:2030次
罗东宁(中国好人网配图)
10月12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曲尺乡乡干部邓某涉嫌贪污一案,5名曲尺乡哨路村村民翻山越岭来旁听。庭后谈及自己的补偿款即将被追回,几位村民反复念叨着一个名字——罗东宁。62岁的村民李宝华流着眼泪说,“罗检察官风里来雨里去,为了帮我们讨回公道,连自己的命都顾不上了。”
罗东宁,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一科科长。今年4月,积劳成疾的罗东宁在办理哨路村贪污案途中染上风寒,为攻克难案耽误了治疗,最终导致肺部大面积感染、器官功能衰竭,于5月16日因公殉职,年仅35岁。
战斗在反贪第一线
罗东宁走了。医生惋惜地说:“如果不是因为工作耽误了治疗,他是完全可以康复的呀!”
检察院的同事们悲痛地说:“东宁是累倒在了自己挚爱的反贪工作第一线!”
巫山县位于渝东北,地处偏远,是国家级贫困县。今年入春以来,巫山曲池乡哨路村的几十名村民数次到县里有关部门上访,状告乡干部贪污他们应得的生态移民补偿款。原来,县里为了改善村民的生存条件,决定将居住环境差的村民搬到条件稍好的地方,并给予每人生态移民补助款。
“移民的生活本来就够艰苦了,连这点安家费都被克扣,那日子就更难过了。”得知案件线索的罗东宁向检察院领导主动请缨。
在罗东宁的带领下,办案组迅速查出驻村干部邓某,有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克扣补助款的犯罪嫌疑。为尽快查清案情,让村民早一天得到生态移民补偿款,罗东宁带领侦查员,频繁地往返于哨路村侦查取证。
哨路村位于大山深处,平均海拔在1500米以上,坡高路陡,气候变化无常,交通不便,而村民们居住得分散,取证的难度相当大。办案组的段先林清晰地记得,4月28日,已连续加班了96天的罗东宁又带领他们第三次进山,刚进山没多久,天气突变,道路被山洪和垮塌的山石阻塞,他们只好下车冒雨步行。五个小时过去了,罗东宁和同事冒雨行走十多公里,找到了四户村民家,取回了村民的证词,为查证邓某贪污案起到了重要作用。可此刻的罗东宁根本不曾想到,自己年轻的生命已面临疾病的威胁。
从哨路村回来后,罗东宁就一直感到不适,身体时冷时热、头眩晕得厉害。可此时他心头挂着的除了案子还是案子:某乡干部受贿案已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某破产企业经理涉嫌贪污侵害了下岗职工利益,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这三个案子都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案件,一个都耽搁不得!”罗东宁说。同事们记得,那些天罗东宁几乎都是趴在办公桌上指挥着办案。
在病情危重转院途中,他对护送的同事胡瑞军说,“一个多星期了还不退烧,案子要结,老百姓的钱要早点拿到手。我真急啊!”
罗东宁办案的老搭档李三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医院看望罗东宁时的那个场景:罗东宁吃力地拿掉盖在他额头上的湿毛巾,虚弱地说:“我不能陪你们出差办案了。三个案子在手头,你们要抓紧点、过细点,案子拖不得啊……”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在巫山县人民检察院,罗东宁有一个外号“罗莽子”(重庆方言,指憨厚、做事认真、不计个人得失的人)。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忠评价他这位最喜爱的“莽子”时说,“工作较真,憨得可爱。”在陈忠的印象中,罗东宁总是最繁忙的:办案中他主动挑最具挑战性的案子办;单位最苦最累的活儿他抢着干;听说同事请假,他总是第一个顶上来;同事任谁一句“东哥,帮帮忙哟!”哪怕他忙得不可开交,也有求必应。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职侦局侦查三科科长曾超告诉记者,2008年4月,罗东宁在办理一起贪污案时发现,自己工作出现了疏漏——一份涉及10元钱的证据没有取得。第二天清晨,他带队直奔远在数十公里之外的小山村取证。
谁知车刚走了20多公里,前方的乡村公路被雨水冲垮,他们只好下车步行。下雨路滑,有同志小声地建议:“一份10元钱的证据也不影响案子的定罪量刑,还是回城算了。”“10元钱的证据也是证据!”罗东宁硬是带着他们翻山越岭走了近四个小时的山路,将证据补了回来。
熟悉罗东宁的同事们都说,罗东宁总有一种追求,一种对工作要求完美的追求。罗东宁则常对别人说,不管在什么岗位上工作,哪怕再平凡,也一定要做到最好。
为了实现他的目标,罗东宁付出了百倍千倍的努力。罗东宁进入检察机关前只有中专学历,为了适应检察工作,尽快能上手办案,除了拼命工作就是学习。在妻子杨君艳的记忆中,每天回到家里,无论有多累,罗东宁都要抱起书看。而忙起案子来,几个星期夫妻都难得见上一面。
因为这份对工作的投入与专注,罗东宁在工作岗位中得到了全方位的锻炼和成长。2004年初,能吃苦、敢拼搏的罗东宁从办公室调入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2008年3月,他就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成为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一科科长。短短几年时间,罗东宁从县检察院一名打字员成长为反贪骨干。
秉公执法 坚持原则
罗东宁曾几次跟身边的亲人朋友说,能成为一名反腐英雄是他最大的追求与梦想。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那天起,承办的案件不论大小,罗东宁对案件质量都容不得有半点瑕疵,力求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08年1月,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某受贿2200余万元案发。随着侦破工作的步步深入,县建委主任、交通局副局长、国土局副局长等近10人逐步进入了县检察院侦查人员的视线,罗东宁和几位同事负责具体的侦查取证。
“这是个艰难又极富挑战性的工作。案件背后很可能牵扯着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侦办工作的难度、阻力有多大,可想而知。”当时侦办案件的检察官回忆说。形形色色的威逼与利诱摆在了罗东宁面前:多年不打交道的“朋友”找上门来认亲;有人隔三岔五地请他吃饭喝茶;有人开始主动关心他的家庭困难和个人进步;还有人打来恐吓电话……对此,罗东宁早有心理准备,他淡淡一笑,执著而顽强地带领同事们将侦查工作向纵深推进。
事后,有好心人提醒罗东宁别这么“硬碰硬”,“要讲技巧”。罗东宁听了一脸严肃:“我凭党性干活,以原则为人,办出来的案子要对得起我这身检察服!”在襟怀坦荡的罗东宁心中,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就是最大的政治。
自2004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来,罗东宁主办和参与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9件,其中42件为大要案。(记者 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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