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明:迟到的荣誉 不悔的信念

发布时间:2018-05-08 14:44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4-05-27 09:47 | 查看:1033次

1985年8月26日,时年28岁的武昌车辆厂车工方俊明和两个同事骑车经过东湖九女墩,突然听到湖中传来“救命”声,只见一个小男孩在水里扑腾着,方俊明一跃跳入水中。谁知,这只是12岁的顽童的恶作剧,假装溺水来逗岸上的妹妹玩。其实,事发地的水深仅1米左右。方俊明撞到水下的水泥台,头部受到重创,中枢神经受损。

方俊明高烧了40多天,病情十分严重,“下半辈子要在轮椅上度过”,而照顾他半年的妻子也不辞而别。经过了近两年时间,方俊明才调整过来,接受了现实。此后,方俊明每月领着60元的基本工资,和母亲相依为命,家里最困难的时候连青菜都买不起,要到菜市场捡菜叶子煮菜吃。

即使生活变得如此艰辛,方俊明对那个假装落水的孩子一句埋怨都没有,“当时就想着快一点,怕迟了小孩子会有危险,小孩子也不是故意害我的,没有责任。”他反而觉得,“我应该多考虑一下,如果脚先下去,就不会出事。”[1]

1995年,方俊明和那个“落水”男孩曾见过一面。“是媒体让他来,我说不来也行,他是小孩,当时没有什么意识。”方俊明说,虽然男孩子当时没有说道歉的话,但接受采访时很愧疚的样子,“觉得是因为他我才变成这样的。”

“真的一丝怨恨都没有吗?”方俊明回答说,刚受伤时想着治病,没有时间想这些,后来想通了,觉得怨恨1亿次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事情已经过去了,我希望大家不要再说了,我怕影响他。整件事就是意外。”

当年的“小男孩”也已年过40,看了源自方俊明事迹的话剧《明天》后,他鼓起勇气再次来到了方俊明家,“当年我太不懂事,让您受苦了。”方俊明回应道:“这事哪能怪你呢?你当年还是一个孩子。”

“其实他当年没有犯天大的错,我们家也不想把他拉到大众面前,承受被人们谴责的重压。”方丽玲说。临别时,方丽玲给了他一个紧紧的拥抱,“我想让他轻松点,给他一个拥抱是最好的方式。”“小男孩”说他有两个心愿,一是能开着车子带方俊明到武汉各处去转一转,让他看看这个城市的变化,同时也希望有机会能去方家为好人做一顿饭。

2013年10月31日,方俊明被授予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此时,距离方俊明跳水救人已经过去了28年。拿着鲜红的荣誉证书,方俊明像个孩子一样开怀大笑,“这是政府发给我的,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发的。”

“现在有了这个证据,证明我是实实在在救人了,不是我在这儿瞎说。”方俊明说,见义勇为证书“填补了心头的缺”。

来源:湖北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