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6 13:3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2-02-03 16:04 | 查看:1711次
吕新华,男,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新华机电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8年创立该公司,经过苦心经营,本着“以人为本,实实在在服务,永对信誉负责”的经营宗旨及一流的售后服务,短短几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公司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自治区及先进私营企业”, 2002年公司被伊犁州消费者协会评为“诚信单位”,同时获得伊犁州“50强民营企业”称号;2004年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10年被评为自治州政府评为“诚信(订单)农户”和“诚信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新华机电的十几年中,他一直强化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开展文明服务,争做一个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的人。他从自身做起,以自身实际行动,不仅为自已也为别人创造了精彩人生。
吕新华成功的背后是他办企业的过程中,一直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长期奉行诚实守信理念,对内向职工讲诚信,努力拓展就业岗位,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落实规范管理,逐年提升员工待遇,使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员工;对外向客户讲诚信,恪守品质承诺,提高客户满意度,追求互利共赢。他提出“先做人,后做事,做好人,做好事”的口号, 以高品质企业、高品质产品和百分之百的诚信度,获得了成功。由于他的勤奋努力、为人诚实守信、善于管理、产品质量可靠,赢得了许多客户的信任。就这样,企业的发展一步步走向了正轨。他勤勤恳恳经营自己事业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用爱心撒播和谐的种子。
他以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为己任,热心公益事业,在抗灾救助、捐资助学等方面尽拳拳之心。1998年至今为雪灾、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公司、个人的名义,共捐近万元;2000年为响应新源美化城市建设的号召捐资7000元;先后给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县广播电视局、县119消防中队捐赠共价值24000元的摩托车;多次参与“助残献爱心”活动,共捐近万元;为困难下岗职工捐赠16000余元建房;帮助失学儿童捐款2000余元;2002年“八一建军节”时给119消防中队再次捐赠3000元;给敬老院捐资3000余元;多年来培训下岗工人及待业青年20多人次,使其立足社会自食其力走上了成功之路。
吕新华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带领公司全体职工努力进取,走出了一条成功的发展之路。新华机电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他的带领下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必将发展壮大,为新源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新疆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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