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5 10:52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1-12-31 10:46 | 查看:1150次
“替天下儿女行孝,让老年人幸福安康”是洪媛最大的心愿,老人们都亲切地叫她“幸福天使”。洪媛,女,1978年5月出生,民建党员,大专文化,现为徐州市鼓楼区丰财街道我享幸福院院长。她在北京上学期间就经常利用假期和业余时间,主动到学校附近的北京石景山区社会福利院做义工,当时,就把敬仰老年人、善待老年人、替天下儿女行孝,让老年人幸福安康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
2001年洪媛从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毕业后,放弃了在北京就业的机会,回到家乡徐州,自筹资金,在家人的帮助下,创办了“我享幸福院”。
十年来,我享幸福院已陆续接待收住各种老年人1000多人次,仅社会上各种孤寡老年人就有600多人,目前长期在院安度晚年老年人150余人,他们年龄平均都在80岁以上,且患有老年痴呆或较为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的老人居多数。问到照顾老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洪媛回答:“爱心。”洪媛根据入住老人身体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级护理,对待每一位老年人就像对自己的爷爷、奶奶一样精心照顾,热情服务。每天,洪媛和护理员除了给这些老人喂饭、洗衣、洗澡、烫脚、按摩外,还按时把老人推到室外晒晒太阳,观景赏花,呼吸新鲜空气。为了解除老人们的孤闷,还经常与老年人聊天、讲故事、说笑话,赢得了老人们的一片欢心。
在对全院老人呵护照顾中,洪媛从不怕苦怕累,始终满怀真情爱心。2009年8月,幸福院来了一位80岁的孤寡老人王老太,当时老人肚子涨鼓、浑身腥臭。送她来的亲戚说,王老太孤身一人,生病10天不能大便,亲戚无能为力只好送到幸福院来。洪媛给老人洗了澡,让老人使用“开塞露”排便,但无济于事,看着老人痛苦的表情,洪媛用手一点一点给老人抠出大便,直到老人舒服了,洪媛才露出了微笑。
为了更广泛地满足社会、家庭对老年人服务要求,洪媛还开办了老年人陪护服务中心,专门为一些卧病在家或家庭中需要陪护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了把为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拓展到家庭之中的愿望。
洪媛对老年人充满着爱心,为了减轻社会的压力和负担,也为了老年人能安度晚年,享受快乐生活,对无儿无女的老人采取减免费用,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老人,减半收费,建院以来,洪媛还助养了“五保”老人20人次、残疾人 10人次、困难户100多人次,困难老人 100多人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十年来的付出令洪媛感到欣慰的是,每逢周末,老人的亲属们来接他们,老人们都不愿意走。每年春节前夕,子女们来接老人,一些老人还是不愿意离开,她们只好在幸福院里燃放鞭炮、包饺子、炸丸子,做年夜饭,看春节晚会,她们如同一大家人一样欢欢喜喜地过春节,老人们把幸福院当作了自己的家,洪媛也把这里的老人们都看做自己的爷爷奶奶,她发自内心地爱他们。
“我享幸福院”虽然是个人投资的民办养老机构,但实施的确是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幸福院的服务对象主要面对社会上一般百姓,对孤寡无助、没有资产与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入住幸福院实行全额免费服务,并给老人养老送终;对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老年人,根据不同程度的困难情况给予减免基本生活费;对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且又不能在家进行养老的老年人,根据老年人不同身体状况只收取相应的基本生活费。
截至2011年底我享幸福院多年免费义务收养孤寡、“五保”老年人50人次,残疾人30人次,救助生活困难老年人100多人次,减免基本生活费用累计人民币50余万元并为300多位老年人养老送终,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们的一致好评。
十年来,洪媛还先后安置下岗再就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278人,其中妇女185人次,离异单亲妇女23人次,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妇女70人次,较好地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洪媛一直努力进取,先后获得2006年、2008年荣获全国“中华孝亲敬老之星”奖;2007年度荣获徐州“慈善楷模”提名奖;2008年度当选为江苏省第十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当选为徐州市第二届文明市民,荣获徐州市“五好文明家庭”称号;2010年我享幸福院被评为“江苏省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单位”;她的感人事迹也多次被《新华日报》、《徐州日报》、《中国妇女报》、《彭城晚报》、《矿工日报》、《服务导报》、徐州电视台、徐州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来源:江苏文明办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