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3 10:39 | 来源:北晚新视觉 2017-12-01 11:32 | 查看:854次
“蘑菇富含重金属”、“黄鳝喂食避孕药长大”……近年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谣言常常无端而生,不但让市民对菜篮子安全产生了恐慌,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销售。在昨天召开的中国食品发展大会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治理制度,及时发权威信息,对相关谣言加大惩戒力度。
“农产品安全是当下人们关注的重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陈金发表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将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首先要在标准上下工夫,争取2020年农兽药残留标准超过1万项;同时加快建设果菜茶的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厂和水产化养殖标准化示范厂,力争“十三五”末,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此外,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线,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行为,推动全国290万家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安全间隔期和受药期记录;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推行农产品信息证制度。力争“十三五”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现可追溯。另外,还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加强农产品安全消费的宣传引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治理制度。
“绿色优质的农产品不仅要‘产’得出来,还要‘运’得出去”,陈金发认为,很多农产品在“运”这个问题上有很多障碍。如何卖得通畅,让消费者吃得舒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昨天的大会还揭晓了“金箸奖2017中国食品标杆企业”、“金箸奖中国食品领军人物”、“金箸奖年度食品大工匠”等奖项。贵州茅台、内蒙古伊利、青岛啤酒、康师傅控股、上海光明乳业、君乐宝乳业、燕京啤酒北京公司等企业获评“年度食品标杆企业”。(记者 杨滨)
“塑料紫菜”造谣者被判一年十个月
据福建晋江市人民法院消息,昨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晋江法院查明:2017年4月25日,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在没有依据、未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而后,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就把事情闹大。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4月26日上午,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3万元,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4月26日,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3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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