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功大师”王林病亡后 还有哪些事儿待了?(2图)

发布时间:2017-02-12 23:13 | 来源:观察者 2017-02-10 22:10:37 | 查看:1183次

  “气功大师”王林最后死在了南昌一家医院。

  2月10日下午4时许,抚州法院网发布了王林死亡的消息:

  2017年2月10日16时17分,被告人王林因患ANCA相关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周围神经炎,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

△抚州法院网截图

  患罕见病死亡

  ANCA相关性血管炎、自身免疫性周围神经炎是王林死亡的“元凶”。

  这也导致他第二次牢狱生涯尚未真正开启,即与医院为伴。

  上世纪70年代末,因在垦殖场下放期间调戏妇女,王林被判刑并在江西第四监狱服刑。约40年之后,他被逮捕,后被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公诉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因其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法院决定对王林取保候审,并裁定对王林中止审理。

  此后王林一直在南昌某医院处于昏迷状态,直到10日一早现心脏骤停,之后离世。

  政知道注意到,国内知名医学论坛“丁香园”在介绍ANCA相关性血管炎时提到,该病常累及全身多个系统,引起多系统多脏器功能障碍,常累及的部位为皮肤、肾脏、肺、神经系统等,临床表现复杂,变化多样,大多数属疑难杂症。

  另外,该病较为少见,主要是老年人发病,40%的患者在发病6个月以后才诊断,10%的患者诊断延误一年以上。我国的发病呈逐渐增加趋势。

  “气功大师”的“盛名”之下,很多人忽视了王林的年龄,1952年出生于江西萍乡市芦溪县的他,今年65岁。据媒体报道,1952年是王林香港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

  63岁那年被捕

  第二次牢狱生涯的起点,要追溯至63岁那年,“老人”王林被逮捕。

  2015年8月,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执行逮捕,羁押于抚州市看守所,导火索是曾经的弟子邹勇之死。

  当年7月9日,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报案称,邹勇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侦查发现,刘锋、朱礼通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很快将两人抓获,两人供述,已经将邹勇杀害,并沉尸鄱阳湖。警方还发现,黄钰刚(广东省深圳市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

  王林曾因投资获得香港居留权,2013年处于风口浪尖时还曾远走香港逃避“风头”,2014年又返回江西。此时,他和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勇的恩怨浮出水面。2014年底,邹勇和一批企业员工围堵王林住宅多天,试图向王林讨要钱款。邹勇曾称,2009年他交给王林500万元拜师费,成为王林的弟子,此后陆续被王林索要了千万的财产。而王林则表示邹勇欠他千万元。

  经济纠纷最终演变为命案,邹勇死亡后,王林被捕。

  2015年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7·10”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刘锋、朱理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林、黄钰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执行逮捕。后检方以非法拘禁罪、诈骗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起诉王林,以非法拘禁罪起诉黄钰刚,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刘锋、朱理通。

  有意思的是,曾经查无实据的非法持有枪支罪出现在检方的起诉书中。

  非法持枪先被证伪

  如果现在往回看,61岁是“气功大师”王林人生的大槛。

  “气功大师”王林为人所知,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那时,社会上兴起一股“气功大师”潮,彼时籍籍无名的王林以“空盆来蛇”“断蛇复活”“纸灰复原”“凌空题词”“徒手断钢筋”等所谓气功绝技被传得神乎其神,并开始用气功治病,借着这股风潮,王林逐渐把自己包装成了“气功大师”。

△持蛇者为王林

  2000年以后,随着各种“气功大师”的神话被戳破,王林也选择了低调,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直到2013年,一组名人登门拜访王林的照片在网络上传开,此事让王林再次在公众面前曝光。王林“气功”真假也再次被质疑。

  当时对于外界的质疑,王林曾经进行过回应,他说他的气功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都不犯法。这个是真是假,与大家没有关系,与法律也没有关系。这个真假,希望你们不要再去考究,只要考究我是不是犯了法就可以了。

  2013年7月,王林被人指控涉嫌非法持有枪支、非法行医等罪名,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曾对王林展开过调查,但并未获得有效证据。

  但由此开始,“气功大师”王林的麻烦不断。

  死后罪名不再追究

  不过,随着王林死亡,不论是非法拘禁罪还是诈骗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都不会有人追究了。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张耀军律师告诉政知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该裁定终止审理,随着王林的死亡,对王林的刑事罪名就不会追究了。

  张耀军说,王林的死亡将引发两个法定程序,一个是对王林的起诉终止审理,另一个是检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由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进行审查后启动程序,出具裁定文书,属于非法所得或者涉案财产的予以没收。

  2015年7月15日,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逮捕,羁押于抚州市看守所,后因病转入医院监管治疗。

  2016年11月11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林犯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因王林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0日决定对王林取保候审,同月12日裁定对王林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王林死亡之后,其他被告人的案件法院仍将继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王林死前在侦查机关的口供依然有效,因为在共同犯罪里他的口供实际上是对犯罪的交代,对涉及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的口供也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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