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改革集成进行时(5图)

发布时间:2016-12-29 19:09 | 来源:新华社网 2016-12-28 | 查看:861次

  近几年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期间,在每个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都会到他所在的上海代表团参加审议。

  201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希望上海的同志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更加自觉地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大创新驱动力度上来,不断为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希望上海的同志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再接再厉”,“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2015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上海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201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各项措施系统集成,着力加快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步伐,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4年5月23日至24日,习近平出席亚信上海峰会后,在上海考察调研。他强调,“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占有重要位置”,“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不断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数年来,上海的每一步改革攻坚、创新探索、治理实践,都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与重托,始终牢记承担国家战略的责任与光荣。就在马上要过去的2016年,从上海自贸区建设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从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试点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再到推进群团改革试点工作,上海的各项改革和试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改革集成正在进行时,集成效应呼之欲出。

  图为上海自贸区的航拍照片。

  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效显现

  2016年9月29日,中国大陆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迎来挂牌三周年。三周年的节点,没有锣鼓喧天,没有彩旗飘扬,但是,各项改革举措正在静水深流推进。

  中央要求,上海要坚持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深化改革攻坚,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要深化完善基本体系,突破瓶颈、疏通堵点、激活全盘,聚焦商事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开放创新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三年来,按照中央要求,上海自贸区重点推进了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四方面的制度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投资方面,上海自贸区基本形成了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借鉴国际规则,2013版、2014版、2015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相继出台,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正抓紧展开。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自贸区对境外投资率先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境外投资的便利度。2016年前5月备案中方对外投资额13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桥头堡”。

  ——贸易方面,上海自贸区基本形成了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监管制度。上海自贸区在国内率先设立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目前参与部门增加至20个。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性递交相关信息,有效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先进区后报关”“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31项创新制度,一线进出境平均通关时间较上海关区缩短78.5%和31.7%。

  ——金融方面,上海自贸区基本形成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开放创新制度。通过央行设立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实现了惠实体、促改革、防风险等多项功能。截至2016年8月底,企业通过自贸账户获得的本外币融资总额折合人民币6331亿元,平均利率为3.93%,融资成本大幅降低。此外,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的开放度进一步提高。一批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成功设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也在积极推进中。

  ——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上海自贸区基本形成了与开放型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理制度。目前,上海自贸区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在全国率先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企业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此外,上海自贸区和浦东新区还将建设完善网上政务大厅、综合监管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三大基础平台,消除监管信息的部门“孤岛”现象,对市场主体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应。

  展望未来,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说道,上海自贸区会更加注重三个率先:一是率先推进自贸区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二是率先对标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规则,进一步加大压力测试力度,加强自贸区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联动;三是率先推进自贸区与一系列国家战略的协同联动,包括上海“四个中心”与全球科创中心、“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等,在更广领域发挥服务全国大局的功能。

  图为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引来源头活水

  2016年年中,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生化与细胞所洪国藩院士成功研发出一项基因检测技术,可提高病毒临床检测准确率,这项技术的专利使用权已交付给深圳民企中瑞国际公司。为加大对人才团队的鼓励,专利取得前后的总收益共1000万元,去除约10%的成本后,剩余的50%归研发团队。

  时至今日,上海已有2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参与试点科技成果转化功能体系建设,大大提高了科研成果由“论文纸”变“钞票纸”的速度。洪国藩院士团队获得百万元级收益,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根据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海正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现科技创新,首先要进行科研体制创新。2015年5月,上海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也就是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科创中心建设22条意见”;当年11月,上海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全球科创中心到底怎么建,没有既定的范本可循,但根本是要抓住“人”这个核心因素,让科研工作者不需要靠情怀去“耐住清贫”,就可以专注地做好“从0到1”的关键一步。上海科创中心的建设正是沿着强调原始创新这一原则,举全市之力,系统谋划,夯实从业者“0之前”的基础,铺平他们“1之后”的道路。

  “0之前”,政府部门在可共享的大科学基础设施上“砸钱”。以张江地区为主要载体,上海集中规划和建设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力求打造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目前,光源一期、蛋白质科学设施、超算中心等大科学设施建设完成,超强超短激光、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活细胞成像平台、海底观测网等新一批项目落户上海。

  “以上海光源为例,普通的X光能拍摄出人体的组织和器官,而上海光源释放的光,能够帮助科研人员看清一个病毒结构、材料的微观构造和特性。”上海光源中心主任赵振堂说,这个装置是属于所有人的,哪怕是初出茅庐的青年学者,只要通过课题申请,一样可以“共享”。

  “1之后”,上海建设了若干创新功能型平台为成果转化“铺路”。通过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组建了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微技术工业研究院、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等一批创新功能型平台,有力促进了全社会创新资源集聚和开放协同。积极推进材料基因组、太赫兹、量子通信等领域功能型平台规划布局,引导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转型升级。

  作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的“试验田”,上海的政策氛围、法治环境正着力真正松绑科研工作者的“双脚”。放宽新兴行业准入管制,药物委托加工生产CMO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试”;加快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取消孵化器认定审批事项,推动非教育机构成立创业学院……上海通过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走好“退、放、进、变”四部曲,努力做到相信市场、尊重主体。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寿子琪说,上海的科研院所、高校研究力量强大,如同原始创新的“大湖泊”,无论是科学基础设施的建设、创新链条平台的打造,还是中介转化辅助的加强、政府放松管制的退出,都在为这个“湖泊”建渠引水,最终不是要冒出一两个科创企业,而是一大批可持续的创新“水源”。

  资料图

  规范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牢牢抓住“关键少数”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管干部,从严管干部的关键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这项工作在上海试点。同年5月1日,上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这一工作在沪全面落地。

  据了解,自规定印发以来,上海全市列入规范范围的在职省部级领导干部和260余家单位的180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至2016年1月,165名市管干部亲属办企业问题已全部完成规范工作,之后着重在动态监管和干部抽查方面加强工作。

  这一《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特点,首先就是从严,即对重要岗位、重点干部开展重点规范和监管,体现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要求和管理越严。例如,明确省部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明确正局职领导干部和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市公检法领导班子成员,其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

  2015年5月中旬起,在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的组织下,列入《规定》申报范围的领导干部认真填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就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专项申报。随后,上海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工商局等部门,对每一名领导干部专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正局职领导干部申报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核查。

  在申报、核实、甄别的基础上,上海明确规范环节的具体流程,将规范环节细化为领导干部个人作出选择、组织启动工作程序、本人岗位调整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完成退出手续等步骤。整个过程坚持“一人一档、过程留痕、全程监督”,在每一工作环节都留下记录,确保可追溯、可复查。

  上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在整体制度设计上,我们坚持“重要干部重点管理”原则。在具体工作推进中,组织部门先行对正局职等重要领导干部从严规范,同时对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从严规范,形成示范效应,继而带动整体规范工作有序展开。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规定》印发后,上海市委始终强调对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提出了“四个常态长效”:一是提任把关常态长效,明确在今后干部工作中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二是申报核查常态长效,对填报亲属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抽查;三是后续监督常态长效,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或“明退暗不退”情况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执纪常态长效,真正让规矩发力、使铁令生威。

  上海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主任袁峰教授说,在全世界范围内,从反腐败来看,都有防范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措施,亲属经商,也是冲突的重要方面。“当官不要想发财、发财不要当官”,这样一个规定,其实也是让领导干部做一个选择。“一旦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其牟利在所难免,规定的出台和严格施行,可以防止一些违纪违规事情的发生。”袁峰说,“与此同时,常态长效的抽检和监督更是关键。”

  新华社制图

  司法体制改革:筑牢公平正义的基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又一重要内容。在这一领域,上海依然承担起改革试点的攻坚重任。

  上海是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两年多来,上海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取得了诸多阶段性成效。

  作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上海率先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员额制改革后,上海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法官队伍结构也得到优化,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18年。

  上海市检察院一线办案部门检察官的配备比例由改革前的57.2%上升到70.6%。检察官硕士以上学位占39.8%,平均年龄44.5岁,比改革前下降3岁。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员李岳是“80后”,也是上海首批入额法官。她坦言:“这次司法体制改革确实考虑到我们年轻人的利益,也是动真格、凭实力。在我们法院,一些二线部门老资历的审判员由于多年没有在一线办案,主动选择留在综合岗位。此外,在笔试和面试关,也有老资格的审判员被遴选下来。”

  通过改革,司法系统长期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得到根本性扭转,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改革之后,法院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上海还健全完善“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和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按规定全部实现“一方退出”。

  上海市检察院则实施了“权力清单”和“岗位说明书”制度,除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而不批准逮捕、决定不予逮捕、不起诉、决定初查、决定立案和决定不立案等重大办案事项决定权外,一般的办案职权均可授权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行使。

  司法体制改革也是职业蓝图的再次描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陈振宇说:“以往法官的职业路径是‘法官——审判长助理——审判长——副庭长——庭长’,以后更多的是职业化、专业化的追求,从科级、处级变为法官职级。”

  司法体制改革后,入额法官、检察官的收入比改革前增加了约50%。这是因为,上海制定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行办法》,建立了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工资制度,将工资标准与职务等级挂钩。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按照高于本市公务员平均工资的50%、20%、10%的比例增长,并于2016年5月在全国率先完成薪酬制度改革。

  同时,上海正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日常考核机制,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将退出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

  资料图

  群团改革:到群众中去

  积极稳妥推进自身改革,动员所联系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这是党的群团组织当前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

  2015年11月,根据中央部署,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群团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来,上海市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致力加强协同运作,改变基层工作交叉重叠、互不通气的状态,在基层协同建立“群团服务站”,就是改革的新生事物。

  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的江南智造园区,是一个青年白领员工“扎堆”的园区。园区群团服务站由1名由区妇联机关干部担任站长,还包括3名街道群团条线的专业社工、5名志愿者,辅以8家直接为园区群团组织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服务站成立以来,通过活动现场征询、组织园区白领开展专题讨论、走访企业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围绕企业白领的需求,形成了社区服务、志愿公益、人才服务三大类19项公共服务项目及工青妇三个条线15项专业服务项目。

  “如果按照以往的条线划分,一名青年女职工同时是工青妇三大群团组织的联系对象,不同的服务和关系只能去不同的归口部门找服务。而现在,她们不用出园区,找到身边的服务站,就能接受一站式服务。”服务站站长徐越说,为了跟上白领的“生物钟”,服务站不仅周末无休,在平日的工作时间从8点半到晚上6点半的基础上,周三晚上还延时到晚上8点。党建、群建互动,服务站还发动了园区内的70多名党员志愿者,在工作日的午休时间值班服务。

  一年多来,上海市各群团组织按照中央批准的改革方案,狠抓落实和推进,改革工作稳妥有序,各项改革指标调整到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立起“小机关、强基层、全覆盖”的群团组织体系。目前,上海市工青妇机关均已实现“扁平化”设置,内设机构精简幅度不低于25%。机关设置实现了从“与上对口”向“对下适应”的转变,工作方式从“对上负责”更多向“对下负责”转变。

  ——实现“领导班子专兼挂、专职干部遴选制、基层队伍多元化”,推进工作队伍建设。根据试点方案,群团领导班子要实行专职、挂职、兼职,其中专职成员不超过50%。与此同时,上海市工青妇组织对现有机关专职人员进行“减上补下”,精简下来的编制着重充实到开发区、产业园区、街镇等基层;对新进机关专职干部从“招录制”改为“遴选制”。

  ——建立健全“群众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群团工作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以来,上海的群团组织下了更大的气力开展网上工作。在上海,“申工社”、“青春上海”、“上海女性”等网上平台人气十足,基层服务站、青年中心、妇女微家、张江O2O丽人之家等线下“实体店”人头攒动。

  ——建立“领导有力、支持有力、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上海坚持完善领导制度,把党的群团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明确地方党委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将党组织加强对群团工作领导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具体考核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2016年7月,上海启动第二批群团改革试点,包括工商联、科协、侨联、残联、社联、文联、作协、青联、红十字会等9家群团组织成为第二批群团改革的试点机构。群团改革,正在向纵深领域不断推进。

  “当下的改革已不是单兵突进,各项改革需要互动配套,打好‘组合拳’,使各项措施同向发力。”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院务委员、教授刘靖北说,“在上海,各项改革举措既是在中央顶层设计下的关键落子,又具有创造性、操作性,这是上海在新时期、新阶段改革创新的突出特征。一言以蔽之,改革的主线、改革的灵魂,就在于着眼‘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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