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1 15:35 | 来源:人民日报 2016年06月20日 01版 | 查看:688次
自由裁量权不再“任性”(改革追踪看落实)
本报广州6月19日电 (记者贺林平)不久前,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员朱秀丹查处了一名无照经营的流动摊贩。依照国家《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无照经营行为……处2万元以下罚款”,这么大的跨度,具体罚款数额该怎么拿捏?
朱秀丹从电脑登录“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输入具体违法情节后,便得到了具体处罚措施和处罚裁量标准——“使用机动车从事无照流动经营,初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处以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据此,她提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意见,并提交局领导通过。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何先生尽管心有不爽,却也无话可说。
近年来,中山探索行政处罚具体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的标准化,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程监控,以“制度+科技”将执法自由裁量权关进“笼子”里,有效防止了权力“任性”。
过去,过宽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常常让执法人员头疼。如违法张贴广告,罚50元—500元;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擅自动工,罚1万—5万……这样的规定不胜枚举。中山市法制局副局长彭振羽坦言,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同案不同罚”“关系案”“人情案”难以杜绝,畸轻畸重并存,群众怨言很多。
2007年以来,中山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历时3年多的实践,将3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600多项行政处罚量化为7800多项裁量标准,基本实现行政处罚事项“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标准处罚”。2014年7月,中山又进一步研发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档次、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加以固化,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档次得到严格执行。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市24个镇区和31个部门全面推广,各环节可实时监督、全程记录、同步公开查询,促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运行从弹性向刚性转变,执法监督从封闭向开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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