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能容忍害群之马

发布时间:2016-05-19 10:44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6年05月19日 02 版 | 查看:691次

尽管害群之马不能代表整个行业,但是如果不清理掉害群之马,整个行业的形象就会被连累。正如网友所称:涉事民警打的是两个大学生的屁股,更是公安队伍的脸!

5月17日晚,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通报认定网上反映的“和平派出所民警暴力执法,用警棍殴打大学生”情况属实。屁股被“打开花”的大学生彭雪松表示,毕业后将离开兰州,称粗暴执法的警察只是极少数,以后“有困难仍会第一时间想到警察”。(《重庆晨报》5月18日)

“用警棍和耳光轮番伺候,而且不准叫出声来,叫一声加5棍”,被警察打得屁股皮开肉绽,彭雪松仍然表示:“有困难找警察”,让一些网友不理解。其实,这很好理解,一码归一码,打人的警察与他遇到困难要找的警察不是同样的警察。毕竟,粗暴执法的警察只是少数,不能以偏概全。

彭雪松所持观点务实、中肯。认为某个行业出现了几个败类,就否定了整个行业,显然不客观。少数害群之马,代表不了行业,也抹杀不了行业中的正义之士,这是常识。而且,警察对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不可替代,有困难不找警察还能找谁?

尽管害群之马不能代表整个行业,但如果不清理害群之马,整个警界的形象就会被连累。就如旅游行业爆出的一些天价事件,虽然只是个例,但波及很远、危害甚深,足以败坏当地旅游业形象,导致外地游客不敢去这些地方旅游。兰州和平派出所民警殴打大学生事件,尽管只是孤例,但决不可纵容和姑息,正如网友所称:涉事民警打的是两个大学生的屁股,更是公安队伍的脸!

榆中县公安局没有包庇。该局已通报,对涉事民警宋冬冬、未得文先行采取禁闭措施,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进一步调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意味着打人民警面临党纪国法处置,能不能继续留在人民警察队伍中已是未知数。同时,负有领导责任的和平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及分管和平派出所的县公安局副政委也被停止职务。

在为兰州警方点赞的同时,也该追问涉事民警何以如此暴戾?《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如果违反规定,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很难理解,为何大学生拍民警执法视频,民警就恼羞成怒,强行将其带走并用警棍暴打。究竟是谁给了警察打人的勇气?

被打大学生接受采访时称,并不希望有人被停职,“可能都是人吧,拥有一份工作不容易”。他还表示,涉事民警并未道歉,“道歉是应该的,经济赔偿也应该”。短短两句话足见被打大学生对涉事民警宽容,不知道当事人看到有何感受,如果有机会继续当民警,是否还会打人。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原民警吴幼明自述:“在我印象中,几乎所有男警察都打过人,民警们也常常相互交流打人时的思想和感受,带着一些兴奋和得意,仿佛打人是一件很勇敢很值得夸耀的事情。当时的公安机关里有那么一种群体性暴力氛围,就像职业病一样。”这种个体经验有夸大之处,但不管如何,不管打人警察是多是少,只要有一个案例的存在就于法于规不容。从大学生被打事件中,我们也许该思考的是,如何规范民警执法以及如何最大程度遏制民警打人的冲动。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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