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志愿者被伤害案当事人获助

发布时间:2016-05-01 19:44 | 来源:上海法制报 2014年12月29日 A04 | 查看:1978次

“关爱好心人”基金成立两年帮扶232人次资助197万元

  □记者 周寒梅
  本报讯 本报曾报道过“本市首起志愿者被伤害案宣判”一事,记者近期再次走访这名志愿者了解到最新情况,就在本月26日,这名志愿者获得上海“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3万元的资助,该基金设立两年已帮扶232人次。
  12月26日,记者采访了志愿者吴桂芳。相比之前在庭审上的表现,她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然而眼睛里仍流露出些许疲态。
  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11月26日,吴桂芳在巡访过程中,被因整理货物而临时占用摊位外侧通道的吴某某推搡背部,倒地后手部受伤,导致左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后法院判处被告人拘役,这也是本市首起志愿者被伤害案的宣判,但吴本人受伤后多次手术,费用不菲,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今年已65岁的吴桂芳对记者说,“那次伤害发生后,我的胳膊都不能灵活动弹,重的东西也拎不动”,她边说边将愈合的伤口给记者看,只见她的手臂上留下一条细长的伤疤。
  “虽然,我受伤后会有阴影,有些亲戚也劝我不要再做志愿者了,但一想志愿者协会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想到我可以尽自己绵薄之力贡献社会,我想等我康复后,我仍会毫不犹豫地投入这项事业!”吴桂芳说。
  本市“关爱好心人”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知悉后,经申报和评审,给予3万元资助,以彰显“当好人、做好事、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自基金成立两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已先后资助了7批好心人,共232人次,资助金额共计1970500元。
  为使更多好心人获得资助,基金不断拓宽申报渠道,完善申报评审制度,已将申报范围从全市17个区(县)拓展到各行各业、各年龄层次的好心人,给予他们应有的关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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