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网”赔“去哪儿网”25万

发布时间:2016-04-16 22:47 | 来源:羊城晚报 2014年04月24日 第A06版 | 查看:602次

  二审法院判决广州去哪公司停止使用“去哪”企业字号及“去哪”标识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林劲标、何娟报道:网站名称“长得”十分相像,连域名也十分相近,北京的“去哪儿网”坐不住了,跑到广东来维权,告广州的“去哪网”不正当竞争。23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广东行”活动中,广东省高院披露了该案的最终结果:广州的“去哪网”要赔北京的“去哪儿网”25万元。

  “去哪儿”起诉索赔300万

  2005年5月,庄某超注册了“qunar.com”域名并创建了“去哪儿”网。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趣拿公司)于2006年3月经工商登记成立后,“qunar.com”域名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某超转让给公司。经过多年使用,“去哪儿”、“去哪儿网”、“qunar.com”等服务标识成为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

  广州去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去哪公司)前身为广州市龙游仙踪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经营范围与北京趣拿公司相近。2003年6月,“quna.com”域名登记注册。经多次转让,苑某恩(广州去哪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09年5月受让取得该域名。2009年5月,广州去哪公司经核准变更为现名,“quna.com”域名也随即转让给公司。公司随后注册了“123quna.com”、“mquna.com”域名,并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名义对外宣传和经营。

  2011年4月,北京趣拿公司以广州去哪公司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中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等。

  终审判“去哪”赔偿25万

  广州中院认为,广州去哪公司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商业标记的行为构成对北京趣拿公司知名服务特有的名称的侵害,广州去哪公司在其企业字号中使用“去哪”字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使用“quna.com”、“123quna.com”、“mquna.com”域名的行为构成对北京趣拿公司域名权益的侵害。据此判决广州去哪公司停止使用“去哪”作为其企业字号,停止使用“去哪”、“去哪儿”、“去哪网”、“quna.com”作为其服务标记,停止使用“quna.com”、“123quna.com”、“mquna.com”域名,并限期将上述域名移转给北京趣拿公司。同时,广州去哪公司赔偿北京趣拿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

  广州去哪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广州去哪公司停止使用“去哪”企业字号以及使用“去哪”等标识的判项,撤销了“广州去哪公司停止使用‘quna.com’、‘123quna.com’、‘mquna.com’域名,并限期将上述域名移转给北京趣拿公司”的判项,并把赔偿额调整为25万元。

  董柳、林劲标、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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