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2 16:13 | 来源:腾讯网 2016年01月08日 第3398期 | 查看:914次
近日,有媒体披露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腐败案,并指出“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真正用于科技研发,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一时间,针对学术圈和学者的质疑声高涨。虽然这一数据已被国家科技部辟谣,但中国科研经费确实存在频频被挪用的现象。而科研经费屡屡被“滥”用,真的全怪科研硕鼠吗?
并非所有“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都是为了中饱私囊
我国科研经费报销“只认发票”不考虑实际,很多科研人员正常经费开支却无法报销
科研经费是民众的血汗钱,而科研资金挪用堪称科研领域的顽疾,这其中,当然有科研硕鼠以“贪”“吞”“挪”“骗”等手段中饱私囊的因素。但是,并非所有“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都是为了弄虚作假、中饱私囊。
2014年8月科技部通报5所大学7名教授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问题。在中国性学研究界知名度较高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被指套取研究课题经费,受行政处分。而事件的肇因是其中牵涉到给性工作者访谈报酬的支出,很多开不出发票。对于中国科研学者来说,潘绥铭的遭遇并不新鲜。
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确立了学术研究的“课题制”管理模式,主要采用由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提供课题资金,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申报的研究形式。而科研经费的取得是通过“事后报销”的方式,用发票凭证领取,且发票须符合《会计法》及其配套性规则。依此规定,能报销的项目主要为设备购买、交通出行、宾馆住宿、参与会议、打印出版等能获取正规发票凭证的物质消耗支出。科研活动中更常发生的各种“活劳动”支出,没有票据冲抵则基本不能报销。
某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比如,对于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文学者来说,科研的过程主要就是阅读、思考和讨论,他们最大的支出可能是雇一个学术助理,而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即使有劳务费,占总经费比例也不超过15%;从事野外调查工作的科研工作者,常常需要在当地居民家里借宿、吃饭,甚至雇佣当地居民作为劳务人员……凡此种种,因为无法获得各种有效报销凭证,科研人员常常陷入正常经费开支却无法报销或报销比例过低的局面。
如此脱离实际的科研经费报销制度,造成一系列恶性问题
科研人员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被逼着造假
该报的经费报不了,除非自己垫钱不报了,科研人员只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就是像潘绥铭这样,没票据就是没票据,如实填写;第二种是从其他地方腾挪,补上这里的空。
在高校和研究院所,帮导师找发票可以说是成为一名“合格”的研究生所必备的技能,因为时不时地就被“委任”完成导师的各种课题报销任务。每年的12月初,都是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黄金会议季节”,就是因为在这个时间点开会,既能大规模使用资金套取科研经费,又能赶在截止日期完成报销。当然,这些地方票贩子的生意也都比较好。2013年,《南风窗》选择了几位普通的科研人员,向他们了解关于科研经费申请和花费的最普通经历。结果这些来自不同单位和领域的研究人员都反映,按照正式的国家规定,他们个人和周围同事的科研经费报销普遍存在许多不合规之处,充满着灰色。
科研经费报销的发票墙 图片来源:澎湃网
事实上,整个科研圈对此也是心照不宣。“报销啊假账啊,用审计的话来讲,套取国家资金私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的态度很明确,除了非常严重的问题之外,一般行为不予追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令狐安如是说。因为是制度的缺陷,将科研人员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
罔顾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无益于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
这种“只认发票”的做法除了迫使科研人员造假,也无益于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对我国科研活动乃至对国家的创新驱动建设任务的完成,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后果。
科研是知识密集型工作,人的智力成本是项目成本中最核心的要素。但如前文所述,我国科研项目经费中,给科研人员的劳务费比例很低或没有。而当前我国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人员虽有来自财政部门拨款的工资性收入,但它并不包括其从事和组织科研活动额外多消耗的智力劳动(教师有教学工作、专职科研人员也有最低工作量的要求),况且这一收入本身也偏低,若此时研活动再无法得到有效劳务补偿,科研人员要么冒着违法违规的危险“套”出人头费,要么担心项目申请下来后,因无法支付劳务费而完不成任务。他们会越来越不愿意做科研。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委员刘志彪的调研,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教授、研究员们,不愿意主动申请国家级重要的科研项目。全国著名商学院一些著名教授从不申请课题,而专门在培训市场上课。原因很简单,在培训市场上课的收入,要远超那些主持课题甚至国家重大课题的教授。这种情况在与产业实践结合得较紧密的理工科中也普遍存在。
纳税人的钱同样容易被浪费在各种不必要的事项上
此次“万亿科研经费6成被用于开会、出差”的报道出来后,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辟谣,声称据他们统计,近三年在原“863”、“973”、“科技支撑计划”三大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支出情况中,名列前三位的分别是:材料费、设备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最大的材料费,占比接近总支出的30%。而会议费和差旅费两项的总和,一般不超过总支出的10%。
材料费、设备费等用例高,就代表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在刀刃上了吗?
2014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张杰庭就透露,国内某著名大学买一个六千万的设备,放了五年都没动,没拆过包。这并非个案,事实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备浪费普遍存在。“现在的课题经费,一般只能有10%用于人头费(给科研人员的劳务费),其余只能购买设备和消耗材料,如果你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经费花掉,就要被收回。这种情况下,只能买设备。”业内流传着一句戏言:近10年中国科技高投入的最大受益者是设备商。其中一部分是为了花掉经费而买,项目结题前突击购买仪器的现象屡见不鲜。
科研经费的管理,必须讲求科学性和灵活性
如何平衡上述两方面的要求,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不得不说,如何管理科研经费,是一门大学问。科研工作是创造性的劳动,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多变性。而从审计的角度来说,科研经费也确有必要实行严格的监督。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近年推行“模块式资助”。 这是以2.5万美元作为一个资助单位或模块来计算资助额。申请人不必提出详细的预算,只需列出所要求的模块数目并解释其理由即可;评审人和资助机构则根据计划书的质量、工作量和需要,决定资助的额度,也就是模块的数目。其中每一模块一般都包括人事和实验室日常支出的经费;香港研究资助局(RGC)评定的经费额度,也是一笔过的拨款,只对人事、实验室日常开支以及会议三大项的经费设定一个界限,如有突破才需事先申请批准。在这两种制度下,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虽然在申请经费时提出一个明细表,但该表仅供评审时参考,使用经费时不必完全照“表”宣科。
灵活性这么大,自由度这么高,岂不是任由科研人员随心所欲?事实并非如此,这两种制度都有完整成套的规章,其执行主要由大学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不允许报的项目,不允许超的额度,财务上都会严格把关。比如参加国际会议超支,又比如购买电脑,都受到限制,非经预先报备批准不能报销。此外,RGC还聘请审计师对各校进行抽查,以及时发现可能的问题与不足。
最重要的是,打破当前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推行学术自治
归根到底,“只认发票”不考虑实际的根源在于我国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本质是“用行政化手法管理科研”,审计人员用对待行政经费的眼光来看待科研经费,用管理行政经费的制度来管理科研经费。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就要尽快去行政化,改变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让学术市场说话,成果不达标或者不符合申报预期,再进行制度性的反馈和惩罚,这才是理顺目前混乱局面的根本之道。
科研经费的行政化主导将科研人员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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