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2-18 08: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08-12-02 14:15:10 | 查看:1987次
陈典魁是经验丰富的“老检察”,他被派驻监所检察室工作,一干就是22年。在陈典魁与看守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湖南省长沙县看守所连续14年无安全事故,连续5年在全市监所管理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连续8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标兵看守所”。
有人觉得陈典魁有些“憨”,但他“憨”得那么真实、那么淡定、那么从容,透过这份淡定与从容,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老检察官超凡的定力,执著的追求。
陈典魁1975年从财会学校毕业,被分配到乡镇工作。1979年11月的一天,正在自家宅基地里修房子的他被人通知去长沙县检察院上班,并限两天内报到。7年后,陈典魁已是熟悉检察财务、反贪、批捕等业务,工作出色、经验丰富的“老检察”了。这一年,陈典魁又走上了新的岗位——被派到驻监所检察室工作,而且一干就是22年。
“监所检察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监所检察官,肩负着保证高墙内公平与正义的重任。”陈典魁说。一次,某市公安局的两名干警以一个领导的批条要羁押人员,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老陈将羁押对象挡在监门外,直到两个多小时后补齐了手续才让羁押对象入监,事后两名公安干警问他,何必要给我们添麻烦,陈典魁没有回答。
陈典魁认为?熏看守所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地方,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容易被忽视或受到侵害,监所检察干警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陈典魁回忆,曾经有一个湖北的中年人因诈骗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七年,后因身体有病,家中又有一个小孩无人照料,于是申请保外就医,但相关手续一直没办好,他就误认为自己是外地人,有关方面在故意为难他,情绪很不稳定。陈典魁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亲自和看守所干警一起去为他作保外就医鉴定,事情很快便得到了解决。后来这个罪犯非常感动,到长沙执意要请陈典魁吃饭,被老陈婉言谢绝了。
监所检察的日常工作是非常枯燥、繁琐的。长沙县看守所平均每年收押800余人,多的年份高达1200人,这些在押人员中,有待捕、待诉、待判的,还有异地羁押和留所服刑的。在陈典魁驻所的这些时间里,为了便于及时、动态管理羁押人员情况,陈典魁对每一位新入所的人员都进行了造册登记,并建立了《羁押人员诉讼期限台账》。记者在陈典魁的办公室看到,他的台账已达厚厚的30本。翻开台账,在押人员的期限情况一目了然,在押人员每一次诉讼期限的变化,都逐一作了详细登记。在省市监所系统检查时,陈典魁的台账记录不仅是最准确齐全、规范的,也是全省最为连续的台账记录。
陈典魁规定自己每个周五对所有在押人员羁押期限进行全面清理,再向公安、法院等部门寄发提示函或电话催办。陈典魁还坚持每天至少一次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看守所安全隐患。20多年来,共进行执法安全检查7000余次,消除重大隐患32起。
(责任编辑:曾永红)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