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英雄杨建军终于笑了(图)

发布时间:2014-10-12 11:06 | 来源:西部农村网 2014-01-28 16:47 | 查看:6415次

  核心提示:2013年9月11日,本报以整版内容报道了“兰州好人”杨建军因救火致残而生活窘迫的专题,呼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帮他度过难关。报道刊登后备受读者的关注,很多市民纷纷慰问、咨询杨建军的现状,部分市民还亲自到杨建军家进行了救助。紧接着本报在12月11日和12月18日再次刊发了杨建军的相关报道。本报记者的新闻报道引起榆中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新华社等新闻媒体的注意,因此杨建军一家的实际困难也成了各家媒体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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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前年,兰州市榆中县退伍军人杨建军为了抢救山林火险,被烧成重伤。因奋不顾身抢救山林火险,面部、双手、下身和腿部都被严重烧伤。为了防止口腔黏膜粘连,他把两个小药瓶塞进嘴里,于是,人们称他“救火英雄”。父母为了他的治疗欠下21万元债务,使一个缺失强劳力的农村家庭艰难度日。为了他能继续治疗,2013年夏天,一个个素不相识的“兰州好人”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

媒体给力 救火英雄成功手术

  2013年8月26日,兰州人民广播电台的一档《新闻背后的故事》节目中,同为“兰州好人”的甘肃一方广告公司总经理高平在节目中首次听到“兰州好人”杨建军一家深陷困境的情况后,他彻夜难眠。
  8月31日,高平把相关材料给了《新农村报道》报社总编辑杨学龙先生手里。杨学龙从材料中看懂了高平的用意,他表示一定要认真采访报道,用一个新闻关注的版面首次报道了“兰州好人”杨建军的生活困境。
  同时,高平的微博和本报的系列报道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扶残助困的“花椒大姐”牛秀华来了,助人为乐的“井盖大王”张建民来了,“兰州好人”刘宗德来了……一些素不相识的好心人听到消息后,也加入到了帮助杨建军的队伍中,几个月下来,杨建军除了收到2万多元的救助金之外,还收到了很多生活用品。
  一时间,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晨报、兰州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都纷纷加入到救助兰州好人杨建军的行动之中。“希望在你们新闻媒体的呼吁下他能早点好起来!”一位同行在采访中这样说道。
  杨建军的妈妈周兰芳说,儿子救火受伤后得到了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榆中县民政局救助了3万元,他被榆中县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后奖励了1万元,榆中县委宣传部还将一次活动中结余的1万元办公经费捐助给了杨建军。
  2012年3月,鉴于杨建军的突出表现,榆中县综治委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并给予表彰奖励。此后,他被兰州市评为2012年“凡人善举和你一起”年度人物。
  2014年元旦刚过,一条消息在我省各大媒体不胫而走:本报率先报道过的“救火英雄”杨建军在当地政府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下来到兰州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2014年1月18日,在甘肃省人民医院烧伤科的一间病房里,志愿者孙菁、姬宝玉正为杨建军的烧伤创面上细心地涂抹着油脂品。阳光暖暖地照进病房。“兰州好人”高平坐在杨建军的床边,不时和他说笑。说到高兴处,杨建军咧开嘴哈哈大笑。杨建军73岁的母亲周兰芳站在一旁,用手捋了一下花白的头发说:“他很久没有这样高兴了。”杨建军告诉本报记者:“有这么多好人的帮助,我真的不孤单!”

身陷困境 兰州好人传递正能量

  这些年来,为了给杨建军治病,父母几乎变卖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进而举债累累,但杨建军的伤势仍不见好转。
  去年9月的一天,本报记者陪李家祯、高平和一些爱心志愿者专程前往榆中看望杨建军。高平分三次拿出2400元钱,还为他买了MP5及衣物等用品。同时,另外一位“兰州好人”李家祯建议高平求助媒体,动员更多的“兰州好人”来救助杨建军。于是,本报连续的深度报道引起了同行的关注。
  看到本报报道后,兰州市西固区陈官营的失业女工陈世英捐款200元。兰州大学教授杨肃昌、某建筑公司老总杨润农各捐款1000元,彭家坪一位叫陈黎萍的70岁老人为杨建军捐款200元,“兰州好人”刘宗德为杨建军捐款1000元。几个月下来,“兰州好人”们和热心的市民们纷纷伸出援手,捐助金额达2万多元,同时还有不少的生活用品。对于每个人捐助的钱物及流向,“兰州好人”志愿者们推选出了人选,专门管理,专门通过微博、微信进行公示。
  在“兰州好人”志愿者的感染下,兰州某公司的100多名员工在一个“温暖好人心,帮助杨建军”QQ群的影响下,也加入到了帮助杨建军的爱心群体中来,为杨建军的进一步治疗捐款4万多元和近万元的“破墙粉”等辅助治疗烧伤皮肤的保健品。
  “5间旧房子,几床破被子,家里连个电视机都没有……”当初的景象,让一位爱心志愿者至今唏嘘不已,“杨建军屋里的灯泡坏了,好久没有换。可能是父母年龄大了,行动不便,也可能是为了省电……”
  志愿者买来新灯泡,装上,屋子里瞬时亮堂。杨建军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个冬季,杨建军似乎迎来了生命的又一个春天:人们的爱心接力一直持续,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帮助杨建军的行列中。

爱心病房 英雄不再孤单

  有爱心人士提出:“应该通过进一步的治疗,让杨建军恢复一些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这样才能让杨家真正摆脱窘困。”“有爱心,就肯定有办法!”“花椒大姐”牛秀华说。
  于是几天后,“救救‘救火英雄’杨建军”“伸把手,让英雄不要孤单!”的呼吁通过媒体、网络开始传播。一些爱心人士还设立了专门的微信群,及时发布杨建军的近况。
  2014年元旦前夕,榆中县检察院为他们送来了2袋米、2袋面、2桶油、1车炭、30斤肉、1条电褥子。那天下着雪,乡政府又送来了火炉和烟筒。
  2013年1月6日,在当地政府及爱心人士的共同帮扶下,杨建军被送到了甘肃省人民医院烧伤科做进一步的治疗。1月8日上午,清水驿乡政府为杨建军垫付了5000元的住院押金,之后又派人把3万元的前期手术费送到了杨建军的病房,镇党委书记还专门打来电话说:“杨妈妈,您放心,叫建军安心治疗吧,就是困难再多,我们也要保证建军的治疗。”“救火英雄”杨建军来兰州治疗的消息传开后,很多人专程跑到医院看望。看着年迈的杨妈妈,一些志愿者主动留下来,给杨建军喂饭、擦药,悉心照料。
  1月13日,兰州某公司的爱心人士专程来到医院,将“温暖好人心,帮助杨建军”微信群网友捐助的6万多元爱心款送到了杨妈妈的手中。1月15日,杨建军烧伤后的第二次手术准备进行。当天,杨建军的脸上三年来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下午5时,杨建军被推进手术室。当天,甘肃武警总队的一位司令员和定西支队的一名领导来医院又捐赠4万元。
  连日来,救助杨建军的行动,如同一股暖流,在这座城市里的大街小巷流淌。“不要问,我们都叫‘兰州好人’。”在采访中,很多人都这么说。杨妈妈也无法一一说出他们的名字,“来的人很多,什么也不说,给了钱或是放下东西就走。”
  张建民是一位出租车司机,因长期关注丢失的井盖,并提醒相关部门补缺,获得了“井盖大王”的雅号,也被兰州市政府评为“兰州好人”。这些天来,每逢车辆限号日,他就主动放弃休息,赶到医院照顾杨建军。
  擦药、喂饭、陪着上厕所,张建民亲力亲为。闲下来,就陪着杨建军聊天。
  70多岁的李家祯老人几乎每天都要到医院,“看看建军这孩子好点了没。”因为杨建军的事,60岁的“花椒大姐”牛秀华都累倒了,“我没啥,只要建军能早点好起来,我们做这点事是应该的。”
  杨建军的主治医师周军利向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医院也从把好各个环节入手,最大限度的减轻杨建军家的经济负担,最大能力的为杨建军治疗。”
  杨妈妈含着热泪:“我真想跪下来给所有的好心人磕几个头,给县里的领导、镇上的领导磕几个头,好好的感谢他们啊!”“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这些好心人……只能祈祷他们每个人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杨妈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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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意见》见义勇为省级奖金不少于2万元

  近日,省政府近日转发了由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程序,并提出逐步提高奖金标准。我省规定,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后,县市区应及时表彰;市州可视情况进行年度集中表彰,对社会反响大的典型和群体,应在确认后即时表彰奖励;省上每两年集中表彰一次;要逐步提高奖金标准,县市区奖金不低于5000元,市州奖金不低于10000元,省级奖金不低于20000元。

  见义勇为负伤先救治后收费

  《意见》提出,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治疗、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其紧急救治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加害人或责任人依法承担。加害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以及暂未查获加害人或者无加害人,本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医疗保险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所在单位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支付。无工作单位的,由行为发生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且无加害人的,医疗机构实施免费挂号、减收医疗费10%、减收检查费20%、减收住院床位费60%的“一免三减”政策。致孤儿童的医疗要按相应规定予以保障。负伤治疗期间,单位视为正常出勤,不得扣减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县市区见义勇为协会给予适当补助。

  评定为烈士家属享受相关待遇

  《意见》提出,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被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向烈士遗属发放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属于因公牺牲情形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一次性抚恤金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工资的遗属特别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遗属特别补助金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不属于因公情形和工伤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协会负责发放。

  家庭享受保障房优先配租配售

  符合所在地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家庭,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申请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时,一次性奖励慰问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因见义勇为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发放基本生活费,对致孤老人民政部门优先安排到福利机构或农村五保体系供养。此外,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符合所在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申请购买限价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时,住建部门要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首先给予解决。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首先给予安排。

  本人和子女入学给予优待和资助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中考、高考给予优待,凡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本人或其子女中考加20分录取,获得市州、县市区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本人或其子女中考加10分录取。参加普通高考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本人或其子女,由省招委会当年申报教育部备案,填报省内院校,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录。参加普通高考凡获得市州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本人或其子女,填报省内院校,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录。对家庭生活困难者所在学校减免部分学费,见义勇为基金给予一定资助。
  对见义勇为人员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单位招聘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有工作单位并且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用人单位适当调整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终止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对无工作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及子女,优先给予就业援助,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愿意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工商、税务、质监等有关部门给予优先办理相关证照,有关费用依法给予减免。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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