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11 11:07 | 来源:羊城晚报 2014年01月08日 第A09G版 | 查看:41857次
吴伟青口供记录承认按喇叭后从老人身边经过,但是否发生碰撞仍未有结论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礼琪 通讯员 冬缘
广东河源东源县漳溪乡吴伟青扶老人事件(详见本报昨日相关报道)真相如何?7日,记者致电东源县公安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此事事关重大,尚在进行基础调查工作,暂无结果。
吴伟青生前在漳溪派出所录下的口供中,承认经过事发路段时鸣喇叭。但老人倒地是否与此有关或者另有他因,尚未有结论。
最后“留言”:上坡时我鸣了喇叭
据吴伟青的口供记录,他向警方描述当时的情况说:“2013年12月31日12时50分左右,我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从漳溪乡中联村往漳溪街镇方向行驶,行至漳溪镇中联街下路段时,我驾驶摩托车上坡时鸣喇叭,然后从老者右边经过后,老者就突然往右边摔倒了。看到老者摔倒后,我就停下摩托车,去看老者并且扶起他。老者说我撞到他,附近的群众就过来说‘不管有没撞到先把人送到医院治疗’。接着我背老者去漳溪医院了。”
吴伟青称,当时附近没有群众看到事情经过,老者和他是同向行走。发生事故前,他驾驶的摩托车行驶在公路的右边,经过老者时与其距离约70至80公分。
吴伟青承认,自己无摩托车驾驶证。
在场者:可能是避让老人
受伤的老人周火仟目前神志不清,无法回忆当时的情况。而当时与吴伟青扶老人起来的漳溪中心学校校长周育琴又有一说法。
周育琴猜测,吴伟青的摩托车是在老者的右边行驶,从现场留下的痕迹看,可能是为了避让老者,吴伟青的摩托车压着路边的杂草驶过。周校长是根据车轮的痕迹做出的判断,他也没有目击到第一现场,所以实际情况如何还待调查。
律师说:死者家属或可索赔
按照吴伟青的口供,假设是他按喇叭影响到老者致其摔倒,吴伟青需不需要负责任?记者针对此事采访惠州市启鑫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启珍。据他介绍,如果该路段未被设为禁鸣区,那么,吴伟青鸣喇叭是提醒路人注意,不存在违法行为,也未侵权。老者摔倒究竟与鸣喇叭有无关系,还需司法部门认定。如确定有关系,伤者家属有权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同样,吴伟青家属如果有确凿证据证实吴伟青是因催缴款项去自杀,亦可向法院提出索赔诉讼。
漳溪乡一李姓镇委委员对记者说,目前此事尚未有定论,假如吴伟青扶老者确实属于见义勇为,漳溪乡将为他申报相关荣誉。黄礼琪、冬缘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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