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06 16:0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10-01 | 查看:8149次
提起刘子元见义勇为、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同志们都称赞他身残志坚、道德高尚。确实象大家说的那样,刘子元同志虽然身体残疾,但他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拖着一双残腿越入水中勇救落水儿童,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道德风尚和崇高的思想境界。
刘子元同志1961年出生,因患小儿麻痹后遗症双下肢残疾。他1980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3月调入区残联,现为区残联办公室工作人员。
2006年8月27日(星期天),辛苦工作了一周的刘子元来到怀柔世妇会公园散步休闲。当天,公园里人很少,只有五六个人。公园湖面水波荡漾,两米多深的湖水面长满了水草。上午10点左右,正在公园坐椅上休息的刘子元忽然听见从湖边传来急促的呼救声“救人呀!救人呀!……”。听到呼救声后,刘子元马上意识到可能有人掉进湖里了。他立即起身,顺着呼救声望去,只见一位60岁的老人正在焦急的一边呼救,一边往湖里看。向湖里望去,只见离他10多米远湖面上,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在水草里拼命地挣扎。显然,小孩不会游泳,小脑瓜在水草一上一下的窜动,而且越挣扎越往湖中心飘去,生命危在旦夕。看到这种情况,刘子元似乎忘了自己是个残疾人,立即一瘸一拐、连爬带扑地向湖边奔去,顾不得脱掉身上衣服就越入水中,奋力游向小男孩。到小男孩身边后,他伸出右手一把就抱起了小男孩,把他的头托出水面,然后用左手奋力划水,拨开水草向岸边游去,到岸边后一手扶着石头,一手用力把小男孩托起,在岸上两个小伙子的帮助下,终于把小男孩救上了岸。看到小男孩上岸后安全了,刘子元在水里扶着石头深深地喘了几口粗气,一边摘着身上缠着的水草,一边往上爬,在岸上小伙子的帮助下上了岸。
刘子元,作为一个下肢残疾人,自身行动本来就不方便,但他却能在危难时刻,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壮丽的见义勇为之歌。 刘子元同志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还始终树立良好的职 业道德,把为广大残疾人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在区残联负责宣传文体工作,组织比赛和活动需要他跑前跑后,作为一个下肢残疾的人来说,困难和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但他从来没叫过苦,也没因身体残疾讲过任何条件。他就是凭着对工作精益求精、认真负责的职业道德,几年来先后多次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5年,他组织我区广大残疾人参加了市残联举办的“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竞赛”活动,区残联被市残联评为优秀组织单位;举办了“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展览”;2006年,他拖着残疾的双腿先后带领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北京市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北京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开展了“特奥在基层”活动和“激情迎奥运健身在基层”活动,怀柔区被市残联评为达标区县;2007年又组织开展了残联系统“奥运会、残奥会知识竞赛”。到残联的4年中,刘子元每年都认真组织举办怀柔区残疾人象棋比赛和怀柔区残疾人乒乓球比赛,把两项比赛办成了区残联的品牌项目。每年都组织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事迹报告团,到乡镇去巡回演讲。2005年—2007年,连续三年开展了评选“残奥之星”活动,全区3年评选出 “残奥之星”300名。
刘子元同志始终以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得到了上级单位、区残联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2004年被市残联评为《挚友》杂志优秀通信员;2005年在区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党员十带头”创建活动中被授予“勤学敬业标兵”荣誉称号;2006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市残联评为“残疾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
(责任编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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