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11 11:08 | 来源:广州日报 2013-06-09 A6版 | 查看:1029次
昨日,一对英德父母为不幸遭遇车祸脑死亡的18岁儿子蔡科铭签下器官捐献志愿书,捐出心、肺、肝、肾、胰、小肠、眼角膜等活器官。承受中年丧子之痛的母亲陈女士垂泪念叨:“生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希望儿子的生命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据悉,今天,蔡科铭在心脏仍跳动的情况下进行心、肺器官摘除手术,将挽救两个鲜活的生命。
记者莫冠婷 通讯员银春林
18岁的蔡科铭来自广东英德翁源县龙仙镇岭头村,初中毕业后在当地的万年酒店打工。6月3日晚上7时,他骑着一辆摩托车外出吃饭,和来自翁源县六里镇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当场昏迷。同行同伴用了2分钟才把蔡科铭摇醒。蔡科铭略为清醒后,便拨通母亲电话让亲人到事发现场处理赔偿的事情。
“当时儿子还能打电话给我说明情况,他说自己没有受伤,没有流血。”陈女士说,她弟弟当时马上赶往现场善后,而她则在晚上8时15分赶到翁源县人民医院。经CT检查,蔡科铭头颅裂伤,但出血不多。但随后,蔡科铭瞳孔放大,晚上11时进行手术,手术在4日凌晨3时顺利完成。家属本以为脱离危险,但4日下午,蔡科铭右边大脑出现大面积出血,5日,由于出血过多,当地医院初步判定蔡科铭脑死亡。
陈女士心痛得无法接受现实,但她决定把儿子的器官捐献出去。“我只有小学学历,但作为孤儿,我和3个姐姐都是爷爷奶奶带大的,知道生命来之不易,我从电视上了解到有器官捐献这回事,所以当时就决定把有用的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陈女士坦言此举遭亲戚反对,“说我这个当妈的太狠心。”
6日下午,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专家到英德会诊,初步判定蔡科铭脑死亡。7日下午3时,家属在器官捐赠志愿书上签字,捐出心、肺、肝、肾、胰、小肠、眼角膜等活器官。下午6时,陈女士陪同蔡科铭来到广州,经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专家第二次评估,确认为脑死亡。医院表示,今天将在不撤掉呼吸机的情况下,为蔡科铭进行心、肺器官摘除手术,他的心脏将捐给一名深圳患者,肺部捐给一名无锡患者。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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