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接收时已无法使用 相关干部已被处理(回应)

发布时间:2013-05-31 08:37 | 来源:人民日报 2013年05月31日 04版 | 查看:1699次

宝兴县回应“陇东镇救灾物资被焚毁”

   本报雅安5月30日电  (张文、许梦曦)近日网络上有消息称,芦山地震重灾区宝兴县陇东镇政府未经拆封、检查、检验和处理,将部分救灾物资焚烧销毁,宝兴县今天对此作了回应。

  在雅安30日召开的“四川芦山强烈地震第十二次新闻通气会”上,宝兴县委副书记石章健称,针对此事件已对陇东镇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员,陇东镇的纪委书记,给予免职的处理。

  根据石章健介绍,销毁救灾物资按照程序必须要报宝兴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但是相关干部没有上报,就擅自把物资销毁,而且没有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造成了群众的误解。县委县政府已经再次下发相关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包裹的接收。

  据石章健介绍,这次销毁的物资包括面包、饼干、方便面、奶粉、卫生巾、衣物共计643件(箱),其中面包、饼干、方便面一共352件(箱),皆因为收到物资时已经过期或者包装破损而出现了霉烂变质,另外,衣物等物资是由于接收时已经破损严重、不能使用而被销毁。对于这些物资,陇东镇政府回应已经做了登记造册,而且留有影像资料。石章健说,这些被销毁的物资因为接收时都有登记造册,所以都能确定其捐赠来源。“但是过期、破损等问题不一定是捐赠者造成的,因为雅安交通不便,物资运进芦山、再中转到镇上很可能耗费了很多时间,有可能是这个原因造成食品过期,加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物资破损,所以我们并不会觉得是捐赠者的责任,也不会公开捐赠来源。”石章健说。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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