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反腐”该不该提倡?

发布时间:2011-11-23 10:50 | 来源:天津网 2011-09-21 | 查看:1361次

  7月27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对该省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刘江辉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判处刘江辉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81万余元。至此,这起因前妻和儿子举报而一度引爆舆情热点的所谓“亲情反腐”事件终于告一段落。然而,其引发的话题仍然余波未平……

  ——《检察日报》

  ■进步中的法制理念,已在重新审视“大义灭亲”的问题,举报亲人腐败,究竟是“人伦之殇”,还是正义之举、社会责任的体现,确实值得讨论。

  ■先不论事情的对错,光从家庭角度来说,这种家人不可要!

  ■说得轻巧,想不要就不要了?

  ■为正义举报自己的亲人,我们应该赞许!为泄愤举报自己的亲人,我们应该理解!不举报自己腐败的亲人,我们同样接受!举报腐败的亲人,我们既不推崇也不反对!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最终的结果就是挖出了一个贪官,虽然举报人动机不纯但结局却是好的。好的动机不一定能办好事,不良动机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某种程度上说这种行为和亲情没有什么关系!大多数情况下,举报亲人腐败的都是感情的受害者,这些人和自己的腐败亲人已经谈不上亲情了!甚至于更多的是:恨!

  ■子不教父之过,妻不贤夫之过,贪赃枉法更是咎由自取。

  ■引以为鉴……官员家属们的“反面教材”!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举报的腐败是真的就是好样的,就应表扬。

  ■腐败带给他们的最终结果,是人性的糜烂。举报是拯救灵魂的最佳途径。举报晚,只会让他越陷越深。

  ■反腐败并非一家之举,将家庭内部问题放大成为社会公器的个别行为,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好办法,相反只能导致家庭、人际之间的更大隔阂,亲情反腐不值得提倡。

  ■不对啊。腐败给人民和国家造成多大危害?无论任何人检举,都是对的。

  ■我认为,人伦之殇、道德缺失比贪污腐败更可怕。

  (作者:李国惠 )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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