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29 08:53 | 来源:东方早报 2011-02-09 03:23 | 查看:8457次
家住云南昆明市西山区富善村的农民张正祥被称为“滇池卫士”。据广州日报披露,他把所有心血都耗在保护滇池上,为此倾家荡产,并欠外债20多万元。因为这种行动断人财路,30年间他一次次受伤,有一次被人撞到山下,右手残疾、右眼失明。最近,因为持续30年的保滇行动,他的形象入选了在美国播出的中国国家形象片。
为保护滇池,张正祥多年来倾家荡产,两任妻子离开,儿子被吓成精神病,自己也被人撞成残疾,如果不是对滇池爱得至情至深,恐怕很难做得到。
但他的努力也是令人心酸的。滇池不是一个人的滇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事实上却只有他一个人在坚守。虽然他的坚守有些作用——滇池自然风景区内33个采矿、采石场和所有采砂、取土点全部被封停,喧嚣了多年的滇池周围终于消停下来,但滇池遭遇的环境灾难也是深重的。
保护环境,公民有责任,但我们却无法面对一个公民为了保护滇池要承受如此巨大代价的惨痛现实。
保护滇池环境的最大责任者是政府相关部门,然而,我们却看不到它们的多少正面作为。事实是:30年间,究竟写了多少封举报信,张正祥记不清了;他曾先后多次到北京,到国家信访局、环保部、住建部等处排几个小时队反映情况,但滇池周围的开采在一段时间内依然如火如荼。这成了张正祥最大的心头伤,又何尝不是我们的心头伤?
与保护环境相对的是破坏环境,其背后是利益的支撑。保护环境,就是在断一些既得利益者的财路,自然要遭遇报复。然而,保护环境有法律,有政府,真的需要“滇池卫士”吗?
“滇池卫士”说得很悲壮:“谁破坏滇池就和谁拼命。”在法制健全的今天,在保护环境成为共识的当下,不知如此“豪言壮语”有没有羞煞法律,羞愧职能部门?
入选国家形象片,是有关方面对张正祥行为的肯定。可他毕竟已经是一位老人了,即便马不停蹄,又能坚持多久?靠一个牺牲家庭幸福,牺牲个人利益的“滇池卫士”来保卫滇池的环境,这本身就是令人深感沉重的悖论,所映射出的是一种不堪的现状。(浙江温岭 王军荣)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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