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小伙在兰州见义勇为不幸身亡

发布时间:2023-05-11 19:45 | 来源:青海文明网 2022-05-06 08:30:20 | 查看:540次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5月3日,晚报微信群里的一个微友发出一则信息,说大通县桥头镇一个在兰州打工的小伙子因救一名欲轻生的学生而跳入黄河中,最终自己没能生还……希望晚报对这个小伙的英勇事迹予以报道,他是我们青海人的骄傲。

  5月5日,记者先后从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员会、大通县桥头镇镇政府、桥头镇古城村村委会确认,古城村小伙火学得确实于2022年4月13日22时,在兰州市元通桥下的黄河里参与施救一位欲轻生学生而逝去。

  记者了解到,火学得今年34岁,是大通县桥头镇古城村村民,近几年一直在兰州市打工,家中有一个年迈的父亲和一个出嫁的姐姐。2022年4月13日22时许,在兰州市城关区元通桥下,一名高中生因情感纠纷拨打110称其要跳河自杀,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刻赶到黄河边寻找该学生,很快在元通桥下发现其已跳入河中,民警随即也跳入水中进行施救。途经此地的火学得看到有人落水后随即跳入河中救人,但因环境等因素火学得在救人过程中不幸被河水冲走。2022年4月14日8时许,在兰州市城关区水车园兰州音乐厅旁的黄河道分支水渠内发现一名已无生命体征的男子,经比对,该男子与见义勇为跳河施救的男子火学得为同一人。

  该事件发生后,兰州市城关区政府非常重视,安排区委政法委组织专门力量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经调查核实,火学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完全属实,其行为符合《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区委对火学得见义勇为行为给予确认。

  火学得的事迹在晚报微信群里传播,大家在惋惜的同时无不对其表达深深敬意。“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他舍己救人的人性光辉,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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