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03 08:00 | 来源:http://www.enorth.com.cn | 查看:2521次
胡维斌,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在建新劳教所教育科任副主任科员,二级警督。从警二十多年来,他爱岗敬业,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管教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表彰。2008年6月16日,他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在突发事件面前,充分表现出劳教人民警察应有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爱民为民的高尚情操,得到群众和媒体的一致赞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今年6月16日下午5点20分左右,刚下班到家的胡维斌就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说在紫金山路与平泉到交口处的津河有人落水了,让他赶紧过来救人。他迅速赶到出事地点,河边已聚集了三、四十名围观群众,河道中心落水者身体上下蠕动,气力渐弱,情况十分危急,他顾不上多想,迅速脱下外衣跳入河中进行施救。因河道中心水深2米多,男性落水者又是50多岁的人,身高近1米80,体重近200斤,加上落水者只穿了一条短裤浑身湿滑,水下堤面坡度大又布满苔藓淤泥,让人无法站立,这些都给救人带来了极大困难。他就一手夹住落水者的脖子,另外一只手使劲向岸边划,其间,由于体力不支,他几次险些被落水者坠入水底,经过近10分钟拼命施救,终于将落水者拽到岸边,在岸上围观群众的帮助下,最终将落水者救上了岸。上岸后,他顾不得极度的疲劳和浑身湿冷,马上对落水者进行人工心脏复苏,使大量的污水从落水者的口鼻中不断流出,当120救护车赶到后,他帮忙将落水者抬上车。在场群众对他舍己救人的英雄举动交口称赞,一再追问他的姓名和单位,而他只是简单地说了声:“应该的,应该的”,就默默地和妻子回到了家中。第二天,他仍旧像平常一样上班,在单位没有向任何人提起救人的事。只是,当单位的同事把登有他只身勇救落水群众事迹和照片的《城市快报》拿到所领导手中时,他的事迹才被单位知道。很快,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河西区有线电视相继对他的事迹进行了报道,建新劳教所也将他舍己救人的事迹公布出来,号召全所的警察向他学习。7月1日,落水者的家属来到建新劳教所,给所领导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对胡文斌表示深深的谢意,对劳教人民警察舍己救人的行为表达由衷的敬佩。
为人正直、热心助人。工作中的胡维斌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警察,生活中胡维斌为人正直厚道,是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充满爱心、热心助人的人。2006年9月的一个星期天,他在津河岸边散步,发现津河聂公桥段的河水浑浊不堪,还散发出难闻的异味。经过仔细察看,他发现由一栋居民楼里伸出的管道正向津河排放生活污水,当即打电话给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排污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有关单位及时为该栋居民楼安装了独立的排污管道,使这个污染事件得以彻底解决。2007年3月,与他居住不远的同事因心脏病住院治疗,需要爱人在医院陪床照料,留下上小学的孩子无人看管。他知道情况后,二话不说,在同事住院一个多月时间里,主动承担送孩子上下学、中午照顾孩子吃饭的任务,使同事能够安心接受治疗,并很快康复。平时,他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文娱活动,需要使用和调试音响设备,只要需要他帮助,他总是随叫随到,从不推脱,认真做细做好,得到社区居委会和群众的称赞。
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积极响应所党委号召为灾区捐款献爱心,特别是在组织缴纳特殊党费活动中,他主动以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再次捐款。他自已家境并不宽裕,妻子没有正式工作,孩子上高职学习花费很大,80多岁的岳母常年患病瘫痪在床,需要治疗,至今一家人还居住在20多平米的直门独的房子里,但他却说:“我是一名警察,现在灾区人民有难,我为灾区人民尽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是应该的。”
(责任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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