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是慈善的真动力?

发布时间:2010-12-22 00:1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13日 16:14 | 查看:1459次

  2001年小布什上台,适逢美国经济开始呈现衰退迹象,他提出的第一批政策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以刺激经济,其方向与里根政府被称为“劫贫济富”的政策有类似之处。他提出的一揽子法案题为“经济增长与缓解税收法”,其中与公益事业有关的是逐步取消遗产税,原计划逐步递减到2009年全部免去。此案得到大多数共和党议员拥护,赞成者的理由是遗产税挫伤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伤害世代相传的家庭农场主。据小布什的方案估算,实施后10年内,那些本应交税的人将少交2360亿美元,而他们用这笔钱投资所得的利润将使政府增加比这更多的税收。最后该法案国会两院通过,并由布什于2001年7月7日签署,有关遗产税部分规定递减到2011年全部取消,但是又加一条规定:到2011年重新回到2001年的征税水平,也就是减免是暂时的。“取消派”对这一条于心不甘,到2002年在国会提出删去这一条,使免除遗产税成为永久性政策。此案在众议院通过,但未能在参议院通过。这一争论还将继续下去。

  实际上每年达到付遗产税的美国人只有4.8万人,占死亡人数的2%,而其中留下500万美元以上遗产的死者每年约4000人,其家属所付税占总数的一半。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国会就曾通过逐步取消遗产税的法案,但为克林顿所否决。

  对小布什此项政策反对最力者正是美国最富有的慈善家。2001年2月,方案刚一提出,盖茨基金会会长老盖茨(比尔·盖茨之父)立即向国会发起请愿书,得到索罗斯、大卫·洛克菲勒、斯蒂夫·洛克菲勒(洛克菲勒基金会会长)等120名美国富豪联合签名,要求不要通过这一计划。他们都是在遗产税起征线以上的富豪,也就是说,其家属可能是小布什政策的受惠者,但他们同时也多与公益事业有关,相信取消遗产税会损害公益事业。比尔·盖茨夫妇没有签名,但表示拥护这一请愿书,并表示准备死前把所有财产都捐出去。老盖茨还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全面阐述他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包括他对美国社会贫富悬殊的批评。

  反对取消遗产税的理由如下:这一免税政策只能使美国百万、亿万富翁得利,而损害那些入不敷出的穷人。政府因此而损失的亿万税收,不是靠向支付能力更弱的人征税来弥补,就是削减社会福利、医疗保障、环境保护和其他对社会福利至关重要的政府项目。特别是取消了富人向公益事业捐献的一大动力,将减少私人公益事业的收入。遗产税对慈善捐赠一向是一大促进力量,而免去这项税收将对慈善事业带来破坏性的影响,对美国的民主、经济和社会都不利。另一位在《福布斯》杂志上名列富翁排行榜第四位的巴菲特(Warren Buffett)也强烈反对这一计划,他说他没有在盖茨请愿书上签名是因为它对这一政策的危害性还强调得不够:除了经济损失外,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美国赖以建国的社会基础,那就是凭个人贡献而不是凭家世致富,这就像挑选冠军的儿子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一样错误而荒唐。布什和拥护此政策的一派的理由也是以美国传统为根据,他们认为高额遗产税对通过个人奋斗而积累财产的人不公平,有损美国社会和经济活力的基础。双方各自都能拿出数据来,证明遗产税与公益捐赠关系很大,或关系不大。究竟这一政策对公益事业的影响如何,尚待历史证明。

  文|资中筠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前所长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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