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作出决定向“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学习

发布时间:2022-06-02 20:49 | 来源:公安部 2022-05-27 | 查看:345次

公安部党委日前作出向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20个“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学习的决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向“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学习热潮,努力在全国公安机关形成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把学习活动作为贯彻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与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和“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警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厚爱转化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担当作为,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投身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实践,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展现公安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支队、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港澳高速窦店公安检查站、天津市红桥区看守所等20个单位“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

决定指出,“全国模范公安单位”是新时代全国公安机关涌现出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生动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充分展现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是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

决定要求,要以“全国模范公安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学习他们恪守公平、秉持正义的法治精神,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学习他们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职业操守,坚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坚决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载体,因地制宜组织多种形式的实战练兵,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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